夏芳: 人寿保险在税务方面优势
2021-07-15 10:13:49
无论是为储蓄、退休收入补充还是为死亡抚恤金而购买,作为人寿保险这种金融产品在税务方面都有它独有优势。主要概括有6大点:1 个人人寿
无论是为储蓄、退休收入补充还是为死亡抚恤金而购买,作为人寿保险这种金融产品在税务方面都有它独有优势。
主要概括有6大点:
1. 个人人寿保险保费是税后美元支付。
对于消费类保险产生红利也可用于购买免税的已缴保险附加费,增加人寿保险面额。
2. 延税(Tax Deffered)增加现金值:保单现金价值增长超过成本基础可递延所得税,同时保留在保单中已增加现金值。
3.先进先出免税分配:可从保单免税中提取现金,直至调整后的成本基础。根据 FIFO 成本回收规则,由于合同死亡抚恤金的某些变化而收到的某些现金分配可能不征税。
4.身故赔偿全免税:IRC 第 101(a) 条规定,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在支付给保单受益人时不作为联邦收入上税的。如果人寿保险单由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拥有,则死亡抚恤金将被征税,就好像被保险人是保单的所有者一样。也就是说,根据 IRC 第 101 条,死亡抚恤金是免税的。
5. 无存款限额:与QRP/IRA 限额相比,保单中的总金额没有限制。因此,人寿保险单是一种流行的金融资产,可以将资金传递给下一代。就赠与税而言,人寿保险单的价值通常是终期准备金加上任何未赚取的保费。应从承运人处获得表格 712 人寿保险声明。
6. 人寿保险是计算为被保人的财产总额。
1)赔偿金支付给受益人,收益部分算为被保遗产;
2)收益应支付给被保险人财产以外的受益人,但被保人在保单中可拥有一个或多个所有权;
3)保单可以作为“赠与”从被保人到受益者,再被保者离世后三年内。
如我们所见,人寿保险可以灵活满足多种财务需求,有助于保护、积累和转移财富。可以肯定,在做出人寿保险相关的决定时需要考虑的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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