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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移民局重回延期申请审核中尊重以往决定的政策

2021-05-07 12:57:23
移民局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政策警示,宣布在移民局政策手册(USCIS Policy Manual)中发布关于移民官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需要尊重(defer
移民局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政策警示,宣布在移民局政策手册(USCIS Policy Manual)中发布关于移民官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需要尊重(defer to)移民局自己以前关于申请资格的决定除非以前的决定有重大错误,情况有重大变化,或有对申请不利的重大新发现。这是移民局在延期申请中是否尊重自己以前决定的问题上又一次政策转变,这个决定将扭转移民局从2017年10月颁布的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不需尊重移民局以前的决定而全面从头审核的政策,从而再次回到之前的尊重移民局自己以往决定的政策。下面是移民局在此问题上的变化历史。
 
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尊重移民局自己以往决定的政策本是移民局的一贯政策,在2004年和2015年移民局曾两次颁发备忘录,要求移民局工作人员在审理非移民工作签证延期申请时尊重以往关于申请合格(eligibility)的决定。2004年4月23日的备忘录强调在审核非移民签证延期申请是否合格时以往移民局批准的重要性。该备忘录指示移民官在审理涉及相同申请人并和首次申请时事实没有发生变化的延期申请时尊重以往关于申请合格的决定,除非个别例外情况。移民局2015年8月17日发布的关于L-1B审核政策的备忘录的有关章节也指示移民局在审核L-1B延期申请时尊重移民局以前关于申请合格的决定,除非个别例外情况。这些个别例外情况包括:1) 以往的批准有重大错误;2) 继上次批准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或 3)有了新的对申请人或受益人不利的重要信息。如果有以上所列的任何例外情况,移民局官可以不尊重移民局以往的决定。
 
但移民局在2017年10月发布的政策指导废除了移民局以往的一贯政策而开始在延期申请中全面审核而不受任何以往决定的任何约束。移民局于2017年10月23日发布了题为“撤销在审核以前获准的非移民身份延期申请中尊重以往合格决定的指导方针”的政策备忘录废除了移民局在2004和2015颁发的两份有关在审理非移民签证延期申请时尊重以往关于申请合格的审核而指示所有移民局人员在审核非移民工作签证延期申请时使用全面审核标准而不由于尊重以往审核的决定而放宽审核标准。
 
根据移民局2017年10月发布的政策指导,在审核包括延期申请在内的移民福利申请时移民官必须对申请和支持文件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核。证明申请符合条件的举证责任始终在申请方,即使在同样申请的延期申请时也是如此。移民官调查事实的权利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受到限制,包括对曾经获准的申请的延期申请的审理也是如此,每个申请是否合格都必须由该申请的本身来决定。尽管移民局承认有些雇主在递交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延期申请时不一定需要递交初次申请时递交的材料,但关于延期申请递交什么材料的规定并不限制移民官要求补充材料的权利。由于这个政策,在某些延期申请中会出现已经多次获得移民局批准的同样申请仍会收到关于是否符合最基本条件的补件请求。例如一个已经两次获得批准的L-1申请在下一次延期申请时仍会收到移民局关于申请人是否符合外国公司一年管理经验的要求,而这个要求已在以往的申请中多次获得批准。
 
移民局2021年4月27日对移民局政策手册的修改又回到移民局关于移民官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需要尊重移民局自己以前关于申请资格的决定的的一贯政策,从而增加了有关延期申请的可预见性。移民局此政策有以下两大要点:
 
         1、澄清了移民局在审理涉及相同申请人并和首次申请时事实没有发生变化的延期申请时尊重移民局以往关于申请合格决定的政策,除非以往的批准有重大错误; 继上次批准后有关情况或申请资格发生了重大变化;或有了新的对申请人或受益人不利的重要信息。如果有以上例外情况,移民官必须在拒绝,证据请求(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ID)中提到先前的批准,并且必确说明不遵守先前决定的原因(例如,由于重大错误,情况变化或新的不利重大信息)并且给申请人一个回应的机会。

        2、确认移民局会考虑但不一定尊从其他政府机构(如美国国务院或海关和边境保护机构)以前审核某些申请做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决定,移民官将根据申请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批。 

以上是移民局移民局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政策警示,宣布对移民局政策手册进行修改,又回到移民局关于移民官在延期申请的审核中需要尊重移民局自己以前关于申请资格的决定的的一贯政策。移民局的这一政策修改将立即生效,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陆移民局网站中移民局政策手册有关网页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2-part-a-chapter-4 了解进一步的信息。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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