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在2019年8月12日宣布了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对公众负担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和扩大并规定哪些现在或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的外国人将不符合绿卡条件。移民局原计划最终规定于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并在生效同时启用一系列更新的移民有关申请表格。然而在移民局发布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之后官司不断而一直无法得以实施,直至2020年底至2021年初短暂要求在I-485申请时同时递交I-944自给自足声明表格(Declaration of Self-Sufficiency)并在其他申请表格中(如I-129和I-539表格)中要求提供申请人不会成为公共负担的信息。最近移民局在2021年3月9日再次发布消息,宣布停止使用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及有关表格。下面是移民局3月9日有关停止使用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的最新消息。
根据移民局信息,从2021年3月9日起移民局将立即停止将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应用于本应受该规则约束的所有待批移民有关申请并将在移民身份调整申请的审核中采用1999年临时实地指南(1999 Interim Field Guidance)的标准进行审核。此外,移民局将不再将公共福利情况(public benefits condition)应用于非移民身份延期或转换申请的审核中。
从2021年3月9日起,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仅仅是由于公共负担不得移民有关最终规定而要求的信息。这意味着,身份调整申请人不应随其I-485表格一起提供I-944表格或该表格所需的任何证据或文件。那些非移民身份延期或改变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人和请愿人将不再需要在I-129表格(第6部分),I-129CW表格(第6部分),I-539表格(第5部分)中提供与获取公共福利有关的信息),也不需要提供I-539A表格(第3部分)要求的信息。
如果申请人或请愿人已经提供了此类信息,并且移民局在2021年3月9日或之后对申请或请愿书进行了裁决,移民局将不考虑任何仅与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有关的信息,包括I-944表格上的信息,与I-944表格一起提交的证据或文件,以及I-129表格(第6部分),I-129CW表格(第6部分),I-539表格(第6部分)上关于获取公共福利方面的信息,和I-539A表格(第3部分)的信息。
如果申请人收到移民局颁发的补件要求(Request For Evidence, 简称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简称NOID)要求的信息仅与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有关,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944表格,并且申请人的回复期限在2021年3月9日或之后,那么申请人将不需要提供仅与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有关的信息。但是申请人仍然需要对移民局颁发的补件要求或拒绝意向通知所提出的其他有关申请资格方面的要求做出回应。如果移民局根据1999年临时实地指南及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信息或证据来决定决定申请人是否可能因为公共福利原因被拒,移民局将另行颁发补件要求或拒绝意向通知。
移民局将来会发布如何使用受影响表格的其他指导。而在发布此指导前移民局不会因为调整身份的申请没有包含I-944表格而拒绝任何I-485申请。移民局也不会因为I-129表格(第6部分),I-129CW表格(第6部分),I-539表格(第5部分)和I-539A表格(第3部分)中提供的公众福利信息或此部分内容空白而拒绝这些表格。
以上是移民局在2021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及有关表格的消息。我们将密切注视移民局关于移民申请相关的公共负担有关最终规定及有关表格方面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向大家进行介绍。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